CE
一、欧盟CE认证
“CE”标志是一种安全认证标志,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。凡是贴有“CE”标志的产品就可在欧各成员国内销售,无须符合每个成员国的要求,从而实现了商品在欧盟成员国范围内的自由流通。在欧盟市场“CE”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,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,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,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,就必须加贴“CE”标志,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《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》指令的基本要求。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。CE认证是欧测主营业务之一。
CE两字,是从法语“Communate Europpene”缩写而成,是欧洲共同体的意思。欧洲共同体后来演变成了欧洲联盟(简称欧盟)。
近年来,在欧洲经济区(欧洲联盟、欧洲自由贸易协会成员国,瑞士除外)市场上销售的商品中,CE标志的使用越来越多,CE标志加贴的商品表示其符合安全、卫生、环保和消费者保护等一系列欧洲指令所要表达的要求。
过去,欧共体国家对进口和销售的产品要求各异,根据一国标准制造的商品到别国极可能不能上市,作为消除贸易壁垒之努力的一部分,CE应运而生。因此,CE代表欧洲统一(CONFORMITE EUROPEENNE)。事实上,CE还是欧共体许多国家语种中的欧共体"这一词组的缩写,原来用英语词组EUROPEAN COMMUNITY缩写为EC,后因欧共体在法文是COMMUNATE EUROPEIA,意大利文为COMUNITA EUROPEA,葡萄牙文为COMUNIDADE EUROPEIA,西班牙文为COMUNIDADE EUROPE等,故改EC为CE。当然,也不妨把CE视为CONFORMITY WITH EUROPEAN (DEMAND)(符合欧洲(要求)。
CE认证中根据产品类型不同,需要按照相应指令号来申请认证,常做指令如下:
No. 序号 |
Reference of directive 指令号 |
Subject of directive/regulation 指令描述 |
1 |
2014/35/EU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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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2014/30/EU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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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2006/42/EC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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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2014/53/EU |
Radio Equipment Directive(RED)无线电指令 |
5 |
89/686/EEC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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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305/2011/EU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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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97/23/EC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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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2001/95/EC |
General Product Safety Directive(GPSD)一般产品安全指令 |
9 |
94/25/EC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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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
94/9/EC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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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 |
2009/125/EC |
Energy-related Products(ERP)能耗指令 |
12 |
2009/142/EC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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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 |
93/42/EEC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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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 |
95/16/EC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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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 |
2004/22/EC |
CE认证的流程
1. 制造商(以下简称申请人)向认证机构提出口头或书面的初步申请;
2.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,并将提供产品说明书、技术文件以及样机给认证机构;
3. 认证机构确定认证标准及检验项目并报价;
4. 申请人确认报价,并将样品和有关技术文件送至认证机构;
5. 申请人提供技术文件;
6. 认证机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,申请人根据收费通知要求支付认证费用;
7. 认证机构进行产品测试及对技术文件进行审阅;
8. 如果产品检验不合格或者技术文件不符合要求,认证机构将及时通知申请人;
9. 申请人对产品进行改进或者修改技术文件;
10.认证机构审阅修改后的文件以及对改进后的产品进行重新认证;
11.若产生整改或者重测费用,认证机构将向申请人发出补充收费通知;
12. 申请人根据补充收费通知要求支付费用
13. 认证机构向申请人提供检验报告以及CE符合证明。
CE认证需要提交的技术文件
1. 产品使用说明书;
2. 安全设计文件(包括关键结构图,即能反映爬申距离、间隙、绝缘层数的设计图);
3. 产品电原理图;
4. 产品线路图;
5. 关键元部件或原材料清单(请选用有欧洲认证标志的产品);
6. 整机或元部件认证书复印件;
7. 其他需要的资料。